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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就此试为论证。
毛泽东对郭诗的批评,主要是针对“千刀当剐唐僧肉”一句而来。“当”,人们都理解为应当,认为唐僧 “人妖颠倒是非淆,对敌慈悲对友刁”,所以“真是值得千刀万剐”。下句“一拔何亏大圣毛”,人们都解“何亏”为“何损”,认为是说拔一根毫毛对孙大圣来说也没有甚麽损失。这样理解,就每一句来看,是可以成立的。但将这一联的两句按此义联系起来看,就很费解。上句说唐僧应当千刀万剐,下句就应该赞扬孙大圣,为什么却说“一拔何亏大圣毛”?倘若“一拔何亏大圣毛”是说孙大圣打败了妖精,救出了唐僧等人,并没有遭受多大的损失,只不过是拔一毛之劳,则这与上句“千刀当剐唐僧肉”的意思实在距离太远,与剧情也不类。所以,以上对这两句的解释是不合理的,我们应该另求别解。
笔者认为,“千刀当剐唐僧肉”的 “当”应解为“正要”、“将”,用以表示时间。王引之《经传释词》卷六云:“当,犹‘将’也。”《仪礼·特牲馈食礼》:“佐食当事,则户外南面。”郑《注》曰:“当事,将有事而未至。”《孟子·离娄》曰:“言人之不善,当如后患何?”《韩非子·外储说右》:“大公望曰:‘且先王之所以使其臣民吉,非爵禄,则刑罚也。今四者不足以使之,则望当谁为君乎?’”《史记·魏公子传》曰:“公子当何面目立天下乎?”又《留侯世家》曰:“横绝四海,当可奈何?”以上“当”字均与“将”同义。
“当”不但可以一般性地表示未来时间,还可表示现在即将发生之事的时间,如《太平广记》卷三二一《司马义》云:
义以大元中病笃,谓碧玉曰:“吾死,汝不得别嫁,当杀汝!”曰:“谨奉教。”葬后,其邻家欲娶之。碧玉当去,见义乘马入门,引弓射之,正中其喉。
同书卷一二九《王范妻》又云:
晋富阳县今王范妾桃英,殊有姿色,遂与阁下丁丰、史华期二人奸通。范当出行不还,帐内督孙元弼闻丁丰户中有环佩声。
这里的 “当”皆作“正要”解。“当去”犹言“正要离家”,“当出”亦同。郭诗中的“当”亦应取此义。
“一拔何亏大圣毛”的“何亏”,人们皆解作“何损”,这也是错误的。 “何”可表感叹,可解为“多麽”。《乐府诗集·相和歌辞十六·白头吟》“竹竿何嫋嫋,鱼尾何离蓰!”李白《古风》之三:“秦王扫****,虎视何雄哉!”这里的“何”皆当解为“多麽”。韩愈《孟生诗》:“顾我多慷慨。”即顾我何慷慨。杜甫《光禄坂行》:“安得更似开元中?道路即今多拥隔。”“多”一本作“何”,“何”、“多”义近,故可代用。“亏”,侥幸之辞,表示藉以免除困难。《西游记》第十四回:”当年大反天宫,甚是亏他。”《儒林外史》第三十回:“如今亏我留神打听,打听得这位姑娘,在花牌楼住,家里开着机房,姓王。”李渔《奈何天·敕诓》:
“亏得你度量宽宏能受;我设身处地,委实难留。”“何亏” 即“多亏” 、“幸亏”,表示由于别人的帮助或某种有利因素,避免了不幸或得到了好处。
由此,我们可知,郭诗所谓“千刀当剐唐僧肉,一拔何亏大圣毛”,就是说唐僧正要遭受妖怪们千刀剐肉之厄时,多亏孙大圣不计前嫌,施展神威拯救了他。只要我们将这一解释放到诗中,结合上下文来理解,便可验证其是否正确。
诗的第一联“人妖颠倒是非淆,封敌慈悲对友刁”是说唐僧的糊涂态度。第二联“咒念金箍闻万遍,精逃白骨累三遭”是税唐僧的糊涂行为深深地伤害了孙大圣,致使白骨精三次脱逃。唐僧伤害了朋友放跑了敌人,得到的结果是什么呢?第三联告诉我们,尽管他“对敌慈悲”、 “精逃白骨累三遭”,但妖精并没有放过他,反而使他面临千刀剐肉之厄;而孙大圣并没有因为唐僧“对友刁”,及“咒念金箍闻万遍”而弃其危而不顾,反而在唐僧将被“千刀”剐肉之时,大展神威拯救了他。道一联上句写出了唐僧 “人妖颠倒是非淆,封敌慈悲封友刁”的恶果,下句突出了孙大圣救唐僧于灭顶之时的深明大义,并进一步反衬出唐憎的糊涂。第四联两句直接对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