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古文论“失语”、“复语”问题的冷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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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文学 文章来源:网上搜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17 22: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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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今后对待古文论遗产,必须把研究整理的精力放到(B)类因素上,而把“复语”的努力放到(C)类因素上来,即实现古文论的精华“复语”。当然,要具体作到这一点,又谈何容易! 五、古文论精华“复语”目标:中国特色社科文论与人文文论建设 似乎是绕了个大圈,终于回到古文论“复语”的具体目标上来了。对古文论精华“复语”努力的重点我们已经搞清楚了,但“复语”后以怎样的理论形态存在呢?或者我们要以古文论中宝贵的理论资源建构怎样的现代文论话语体系呢?我认为多数人并不清楚。在许多学者看来,只存在一种科学形态的文论,即是从“实践中综合、抽绎、归纳”的“带规律性的东西”,并经实践检验的理论 。中国古文论要“复语”自然要符合这种科学文论的要求。于是,我们的学者在如数家珍地描述古文论博大丰厚内涵的同时,又费劲心思地将其纳入到“科学”的“理论体系”中去。如有先生指出,古文论“并不是不能作出科学的分析和阐述”,“《文心雕龙》中的那些美学范畴和理论命题都不是模糊的、浑沌的,而是有着很清楚的科学理论内容的。” 这种认识是否科学,那是古文论界的学术课题;但这种否证古文论是“直觉”、“模糊”、“浑沌”形态的努力本身,却正表现出对文论学科性质认识的误区。 其实,文艺理论并不必然具有科学性质。依据哲学美学性质的不同,文艺理论同样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建立在科学或唯物哲学基础上,属于社会科学的文艺理论;另一类是建立在人本或唯心哲学基础上,属于人文学科的文艺理论 。笼统地说,社科文论属工具理性,人文文论属价值理性;前者是客观的、外向的,后者是主观的、自足的。两类不同性质的文论虽然可以互补共存,为繁荣文学和文学理论作出自己的贡献,但它们之间,由于理论基础、研究方法和学科规范不同,所揭示的文学“规律”基本上是无法兼容共度的。 社会科学是广义科学的一部分,它是对人类社会及精神现象规律的一种理论概括。这种概括的方法应当是科学的、理性的,其理论应具有普泛性,需要接受实践的检验或事实的验证,可以证真也可以证伪。马克思主义就是社会科学的典型理论模式。现代经济学、法学、人类学等等都是社会科学。解放后我们移植的苏式“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也属于社会科学范畴。从属于社会科学的社科文论可以有特色、分流派,但它所揭示的基本规律应当是具有普适性的,否则就不是科学的文论。社科文论之间,通过百家争鸣,可以发现文学的客观规律。从这一点出发,凡是文论,无论是“中”是“西”是“古”是“今”,只要具有科学品格,能揭示客观文学规律,都可归属到社科文论中去。社科文论研究和学科建设的重点在于艺术本质论,艺术发生、发展论,艺术功能论,艺术作品构成论,艺术形象论,艺术创作论等等,逻辑体系性较强。 人文学科(理论) 是学术文化的一部分,它是对人类社会及精神现象价值内涵的一种理论阐释。这种阐释的方法可以是直觉的、感悟的,其理论阐释本身也是自足的,所发现或揭示的价值规律也是相对的,并不一定需要接受实践验证。人文理论虽然不着力揭示客观规律,但能满足人类对价值阐释、价值认同和价值建构的需求。西方的尼采、叔本华、萨特哲学等等,大体都可归属于人文哲学。中国的传统学术,文史哲不分,承担着阐释传统文化价值体系的任务,显然也大都属于人文学术。相对说来,从属于人文学科的人文文论更是流派纷呈,一家一套路数,感悟甚美,但各派之间难以兼容。它们有时并不需要或不屑于指导创作,而是“六经注我”式地解读文本。像西方原型批评、心理分析等等,都着眼于对文本价值的独特阐释。它们的阐释尽管看上去有些牵强附会,但却可以自圆,激起读者的理论兴趣、满足受众益智启明的认知或审美需求。人文文论学科建设的重点在于艺术鉴赏论、艺术批评论、艺术审美规律等等,逻辑体系性较弱。 依据我的理解,中国古文论显然不具有社科文论的品格。但其中却含有许多社科文论的内容,像刘勰关于文学发展规律的著名论述等等便是。对于这些内容的发掘整理,无论是将其纳入到目前已有的社科文论(如“马克思主义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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