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近代中国的主要宪法一览
从晚清至今,中国已经有过好多部宪法了,但是中国政治至今仍未上轨道。从宪法角度看,基本原因是什么呢?为便于讨论,我们先列出如下近代中国的主要宪法及其制宪修宪的时间,然后再考察问题之所在。
1949年之前
1. 清末《钦定宪法大纲》(1908)
2. 辛亥革命南北议和产生的《临时约法》(1912年3月11日)
3. 袁世凯主导的《天坛宪草》(1913年10月30日)
4. 《曹鲲宪法》(1923年)
5. 蒋介石主导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1931年)
6. 《五五宪草》(1936年5月5日)
7. 《中华民国宪法》(1946年12月25日,以下简称《民国宪法》)
1949年之后
大陆| 台湾
8. 《政协共同纲领》(1949年)|《民国宪法》加《临时条款》与《戒严令》
9. 《五四宪法》(1954年)|《民国宪法》加《临时条款》与《戒严令》
10.《七五宪法》(1975年)|《民国宪法》加《临时条款》与《戒严令》
11.《七八宪法》(1978年)|《民国宪法》加《临时条款》与《戒严令》
12.《八二宪法》(1982年)|《民国宪法》加《临时条款》与《戒严令》
13.《八二宪法》(88年修宪)|《民国宪法》(87年解严,实行民主宪政)
㈡何以中国大陆有宪法无宪政?
如上所见,自清末以来,中国有过多部宪法。但是,中国大陆本土至今仍没有宪政。
所谓宪政,是指政府的一切行为是以被授予的权力为范围的,粗略地说,指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是被民意所限制的。其根本点在于,在政府权力之上有一套更高的法律,对政府权力进行规限,在法治下行有限政府,才构成宪政。因此,宪政制度所约束的主要对象并非一般国民,而是国家或政府等权力机构。
所谓宪法,就是这种法上之法(无论它是成文还是不成文),高于任何个人和机构,国家的一切权力源于宪法并依宪法行使。一切法律均不得违反宪法的宗旨、原则和内容。
一般而言,一个明明有宪法的国家却迟迟未走上宪政道路,有两个可能的原因,一个原因是宪法设计得不好;另一个原因则是宪法形同虚设,政治家们根本没有把宪法当一回事。
对历史上各部中国宪法进行比较与鉴别后,从宪法文本的审读和政治实践的历史记录来看,对中国的多数宪法来说,宪法的失败与其说宪法设计不当,不如说政治家们没有把宪法当一回事,是权力支配了宪法,而不是宪法支配权力。
当然,宪法文本本身也不是每一部都没有问题。例如中国有史以来第一部宪法——清末的《钦定宪法大纲》(1908)就是显例。当时以慈禧为代表的满清当局迫于国际国内的大势,不得不考虑立宪问题了。1904年,张謇和张之洞的幕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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