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民主与法治社会中的德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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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法学理论 文章来源:网上搜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17 23:1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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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某种德治观。但是这种超然多体现在表面的言说方式上,这种视角的背后有一个倾向,或者倾向于“统治者”,或者倾向于“被治者”。然而,不论如何,超然者的德治主张在实际生活中的实行总是有利于统治者的,因为他们的德治主张容易被统治者利用以巩固他们的统治地位。
二、 民主与德治
在这三种有关德治的视角之中,一个民主社会可能会采纳哪一种视角构造自己的德治理论以及进行道德建设呢?这也就是,民主与德治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呢?
谈到这种关系,不禁使人想到柏拉图所描述的民主社会的道德特征。柏拉图说:“(民主)这种制度是宽容的,它对我们那些琐碎的要求是不屑一顾的,对我们建立理想国家时所宣布的庄严原则是藐视的。我们说过除非一个天分极高的人,不从小就在一个好的环境里游戏、学习,受到好的教养,是不能成长为一个善人的。民主制度以轻薄浮躁的态度践踏所有这些理想,完全不问一个人原来是干什么的,品行如何,只要他转而从政时声称对人民一片好心,就能得到尊敬和荣誉。”[4]
柏拉图是反对、鄙视民主制度的,原因之一就是他认为,民主社会的人们自甘堕落,不求上进。当然他的描写似乎有些夸大其辞,以显示民主制度的糟糕,以便为实行他所说的美好制度做铺垫;有些也不尽真实,例如民主社会的人们并非对从政者的道德品行漠不关心。但是他的描写也有比较准确之处:一般来说,民主社会对于一些“不道德”的行为具有一定程度的宽容。柏拉图的这段话对于德治论题真正的挑战是,民主社会是否会进行德治或者道德建设?如果不会,德治的问题在民主社会就是一个假问题。 本文认为,民主社会是有可能主张德治,进行道德建设的。关于这一点,且不看现实的那些被称为“民主社会”的道德建设实践,我们仅仅在逻辑上分析一下这种可能性就可以了。民主的主要意涵是,统治者的统治建立在被治者的同意的基础之上,一切的公共决定直接间接地源于大多数人的同意。多数人的意愿是民主社会中法律和政策的最终根据。显然,人们为了保证被授予公共权力的统治者的统治符合公共利益,为了保证他们不会擅权营私,腐化堕落,可能要求对掌握权力的政府官员进行道德建设。比较极端一点的情况是,在民主的多数规则之下,多数人可能达成一致的决定,不同意人们道德选择的自由,而强行少数人接受某种道德观,以建设一个具有高度凝聚力的道德共同体。 那么,民主社会会采纳什么视角来看待德治并进行自己的道德建设呢?这需要我们进一步地分析民主的意涵。民主是建立在平等的原则之上的。每一个人都被看作是独立、平等的人,都可以代表自己而不需其他人来代表。在原则上,每一个人都被认为具有对于公共决定同样大小的影响的权利,具有对于公共事务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管理的权利。当然平等并不意味着所有公民对所有的公共决定的一致同意。这种平等的权利与一个人的道德品行和宗教信仰是无关的。权利并不取决于道德,尽管权利行使的结果可能影响社会的道德状况。民主的决定可能禁止人们道德选择的自由,但是不需假定人们在道德品行上存在着天然的等级差别。相反,民主的观念认为,人们具有大致相同的道德选择和自制能力,没有谁或者那一个阶层天生就是圣人;一般而言,人们在相同的境况下都有变坏或变好的可能性。在政府与公民的关系上,民主的观念认为,尽管政府经授权对公共事务和公民个人进行管理,但是实际上作为被治者的公民是社会的“主人”,而政府是社会的“公仆”。 因此,民主会拒绝采纳统治者的视角。那种视角假定公民的道德水准低于政府官员,使政府在道德品行方面凌驾于公民之上,贬抑? 斯竦拿裰鞯匚唬朊裰鞯脑蛳嗟执ァC裰鞯脑蚓芫腥希梢杂涤卸怨愦蠊竦牡比坏慕袒Α?/P>
相反,民主社会可能注重对政府官员进行道德教育。由于政府官员掌握着公共权力,分配着社会资源,可以决定一个公民的自由、财产和生命,因此政府官员的道德品行对于他妥当、谨慎地行使公共权力就非常重要。因为人们具有大致相同的道德自制能力,在相同的境况下有大致相同的道德趋向,所以政府官员并不会由于他们掌握公共权力就自然变得神圣起来。实际上,由于权力的腐蚀性,由于官场生活的复杂性,他们面临的诱惑和考验要比一般公民多得多,他们道德水准下降的可能性要比一般公民大得多。阿克顿说:“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又说:“大人物往往是坏人物,即使在他们运用影响而非权威的时候也是如此。当他们运用权威的时候,则邪恶更甚。”[5]在这一意义上,公民的普遍道德水平要好于政府官员的道德水平。一个邪恶的政府官员要比一个邪恶的普通公民,给社会带来的痛苦和损失大得多。所以必须制约他们手中的权力。制约权力的滥用可以有好几种机制,其中一种就是以道德制约权力。[6]所谓以道德制约权力,主要是指通过学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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